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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关于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度校内联合培养博士生基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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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4:5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度校内联合培养博士生基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同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研究生国际视野,提高国际竞争力,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北京理工大学校内联合培养博士生基金项目实施办法》(附件一)的规定,现启动2017年度“校内联合培养博士生基金”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博士生,不含委培及定向;
  2、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外方要求,并在邀请函中体现;
  3、申请人完成国外学习时间应早于预定毕业时间;
  4、申请人在国外的学术科研内容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5、申请人应承诺回国时能够完成相应的派出任务。

  二、 申请程序与时间要求


  1、2017年6月9日-6月17日,申请人准备阶段
  申请人按照《申请校内联培博士基金项目准备材料清单》(附件二)准备材料上报所在学院。2017年3月申报国家基金委公派项目时曾经递交的材料已经存档封存,申请人需重新递交申报材料。若因材料遗失或其它原因无法提供《申请校内联培博士基金项目准备材料清单》中所需的某项材料,个人须提交无法提供材料的详细情况说明,由导师签字确认及学院审核盖章后,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到研究生院供评审参考。  

  2、2017年6月19日6月20日,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将申请人材料及《2017年校内联培博士基金项目学院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三)于2017年6月20日下班前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3、2017年6月21日-6月30日,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及面试并公布资助名单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面试。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资助曾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但未获批准的学生。学校资助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三、派出要求


  1、获资助后实际派出的时间应不晚于2017年12月1日上旬。

  2、获资助者,须在派出前签署承诺书(在已获得签证并最终确定出国时间后提交),保证及时派出,按时回国。

  四、成果汇报与展示


  研究生院将在学生回国后,通过研究生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平台或其他新媒体形式对所有获得资助学生在外交流学习的成果、经历和心得体会等进行展示和宣传,为成果特别突出者举办成果汇报宣讲会。

相关附件(请点击查看原文):
  • 附件一 北京理工大学校内联合培养博士生基金项目实施办法.pdf
  • 附件二 提交材料清单及表格.zip
  • 附件三 2017年校内联培博士基金项目学院推荐人选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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