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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通知|北京联合大学“启明星”第六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暨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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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7 14:5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同学们:
  北京联合大学“启明星”第六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暨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即将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分别是: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实施细则
    (一)创业计划竞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2.项目申报
    (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B.生物医药类C.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类D.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类E.材料类F.机械能源类G. 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类等7个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计划书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
件。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对于涉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附件6)(以下简称《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
规定材料。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时间截至2016年7月1日)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其中,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2.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章程》第
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三)公益创业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2.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
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
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项目计划书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
件。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不得进入决赛:
  非本团队自主构思完成的作品;参赛作者不具备参赛资格的作品;已经在其他竞赛(全国、地方各类竞赛)中取得名次或成绩的作品;违反国家法律或违背社会
伦理公德的作品;伪科学作品;过于脱离现实或不具备现实意义的作品;被投诉并被证明不具备参赛资格的作品;雷同的作品;其他各类违反竞赛章程的作品;校团
委对此标准保留最终解释权。
  3、各学院可选送不超过20件优秀作品参加校级竞赛。在我校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团体总分排名前三位的生物化学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和广告学院,可相应增加申报作品,增报作品数分别为3件、2件和1件。增报作品不参加团体分的计算。
    三、申报要求
    1、参赛作品申报表统一使用《北京联合大学“启明星”第六届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2、3),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2、所有参赛作品一律按照创业计划书参考模板(附件4)撰写。
    3、所有参赛作品的申报表和创业计划书均须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要求排版规范、装帧整齐,一律用A4纸打印,作品封面不体现学院。纸质版和电子版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校团委科创实践部。
    四、参赛日程安排
    2016年1月    宣传动员
    2016年2月   组队选题、项目申报
    2016年3月初   组织大赛培训和讲座
    2016年3月11日  提交作品(报送统计表、申报表和创业计划书)
    2016年3月20日  初赛评审
    2016年4月初    复赛答辩
    五、奖励与表彰
    1、本次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各奖项分占参赛作品总数的5%、10%、20%,根据学校有关奖励政策给予作品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物质和精神奖励。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
   
2、参赛作品以学院为单位申报,按作品积分计团体总分。团体总分计分办法:金奖作品每件60分;银奖作品每件40分;铜奖作品每件30分;未获奖作品每件
10分。跨学院申报作品,申报学院计得分的60%、其他学院平分剩余得分。如遇到总分相等则以获一等奖的个数决定团体名次,若一等奖相同,以二等奖的个数
决定名次,以此类推。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填写《北京联合大学“启明星”第六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并于2016年3月11日16:00前随本学院参赛作品申报表及创业计划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一并交校团委。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参赛团队提供良好的支持保障,确保竞赛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赛事联系人:赵欣 电话:13716097918


                                                             共青团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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